南充市科协机关管理制度
一、工作制度
1、坚持依法行政,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。坚持规范管理、制度化、程序化的工作原则。
2、按时上下班,工作时集中精力办公,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3、处理重大问题须坚持请示、报告和反馈制度。
4、根据上级要求或因工作需要轮岗调整的,党组一经决定,必须无条件到职,违者作待岗处理。
5、严格遵守《保密法》,加强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。
6、热情节俭的做好接待工作。所有应酬接待工作一律由办公室统筹安排,具体标准和接待场地根据领导指示和实际情况确定,并从严控制参陪人员。
7、加强综合治理,搞好安全、保卫和卫生工作,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。
二、工作计划、总结制度
1、工作有计划有总结,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,每月汇报、督促检查,半年小结,年终全面总结。
2、每年12月25日以前,各部室做好当年工作总结,拟定好下年度工作计划;办公室汇总整理,形成当年工作全面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要点,交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和报送有关单位及领导。
3、各部室于工作意见印发后一周内,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分解,交办公室统筹后送发相关领导和基层组织。
4、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县(市)区科协主席、学会(协会)负责人会议,搞好年度工作总结表彰。
三、请假、休假制度
(一)病假、事假
1、凡请病假、事假者,一律在事前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。
2、职工请假1天以内(含1天),由分管领导审批;请假1天以上(不含1天)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。
3、职工休假完毕后,应及时到办公室主任处销假。凡逾期不销假擅自超假的,一律按旷工处理。
4、上班时间外出办事,部室应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通报去向和联络方式,领导外出办事或出差须事前告知主席。
(二)年度工休假
1、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,每年休假7天;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,每年休假10天;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,每年休假14天。
2、凡1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享受公休假天数的职工,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,本年度未休的公休假,可用于冲销病、事假。
3、参加各类党教学习、培训、进修1年以上的职工,当年不享受工休假。参加函授学习的职工如因听课、考试、复习或调查研究、撰写论文而告假(书面)其告假等于或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,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。
4、职工休年度公休假,应提前1月提出书面申请,经分管主席签署意见,主席审批,办公室统一安排,原则上一次休完,如因工作需要中途上班者,事后可续休。
(三)职工休婚假、丧假、生育假、探亲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(四)严格考勤制度,办公室负责做好每天的考勤登记,月未公布。
四、财务管理制度
1、报销范围:严格按市会计核算中心核定的科目报销。
2、审批程序:严格实行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,按市会计核算中心有关规定从严把关。
3、严格经费管理:坚持经费由市会计核算中心管理,单位不设帐外帐和小金库。
4、报销凭证: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,须有出票单位印章,大、小金额一致,并有出票时间。由经办人签明事由或说明,方可报销。
5、报销程序:经报帐员核实,主席审签后,由报帐员到会计核算中心报销后支付。
6、严格财经纪律,驾驶员每月初在办公室借款1000元,购买燃料,月末报销后充抵。外出坐出租车须先请示,未经领导同意的不予报销。
7、科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南财〔2000〕42号文件执行。
8、财务执行情况每半年向主席办公会汇报一次,向干部职工通报一次。
五、学习制度
1、每半个月集中学习1次,每个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。
2、干部、职工应自觉遵守学习时间,准时参加学习,不得无故缺席,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。
3、学习由主席主持,主席外出由副主席主持。
4、学习资料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的批示提供。
5、学习方式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。
6、学习时,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认真作好笔记,讨论时要积极发言,交流学习体会,发表意见。
7、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和作好记录。
六、调查研究制度
1、每月下基层,领导班子成员5天以上,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3天。
2、每年要抓住科协工作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确定一个专题,有重点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,对基层科协工作及时给予指导。
3、要深入乡镇、村社、企业、学校、街道社区等一线,广泛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,积极协调动员各方力量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,对发现的重要问题、带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汇报。
4、向党组写出有见地、有翔实材料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。
七、来信来访接待制度
1、实行首问责任制。来信来访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待,如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会、出差等,其余部室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。
2、对来访者做到文明接待,认真询问和登记,耐心做好矛盾化解工作,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。关注上访人员的思想情绪,防止发生过激行为。
3、按程序规范办理来信来访,对接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
4、每月6日为主席接待日,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。
5、定期下访。经常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及时了解民情、民意。
八、勤政廉政制度
1、用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规范、约束自己的言行;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有关廉政工作的指示,自觉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。
2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之便为亲属、子女谋取私利。
3、坚持重大事情请示报告,重大事项民主决策;项目申报和分配严格按程序进行,不搞暗箱操作。
4、勤俭节约,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,不接受工作对象的礼金和礼品,不借学习、出差、考察等名义用公款旅游,不准从事与身分不符的社交和娱乐活动。
5、不准在履行公务时借故推诿,不准利用职权吃、拿、卡、要,损害南充发展软环境。
6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。强化组织观念,服从组织安排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工作任务,不得软拖硬抗,殆误工作。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者,除批评教育外,年终一次性扣除政策性奖励100.00元。
7、加强团结,齐心协力搞好工作。反对搞宗派和拉小团体及无事生非、乱议论。若同志间在本单位发生无原则性的争吵,影响单位形象和声誉,在批评教育的同时,年终一次性扣除政策性奖励双方各100.00元。
九、车辆管理制度
(一)车辆调度
1、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、调度。
2、实行派车登记。
3、公务用车,应提前告知办公室,办公室统筹安排。
4、各部室到市内办事因公务确需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。
5、职工因私事确需用车,经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派车,但需接每公里1元收取油费。
6、驾驶员出车的行车路线、里程、耗油标准与有关票据应当吻合,否则不予报销费用。
(二)车辆加油
1、机关小车按南委办函(2003)40号文件规定核算用油标准。
2、车辆加油(在市区)一律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加油站签字加油。
(三)车辆检修
1、实行维修申报制度。车辆发生故障首先应由驾驶员排除,确需维修的,由驾驶员提出维修项目,报办公室、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维修。
2、车辆必须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。
3、维修费用由办公室到维修点审核,报主管领导签字后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