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市委组织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〈南充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南组通(2023)12号)相关精神,南充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市级院士(专家)工作站建设相关工作。经过申报推荐、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,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工作站通过市级专家工作站评审,拟向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联席会议推荐、审议为市级专家工作站。现对其进行公示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若有情况反映,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南充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。
监督电话:0817-2222150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5日-2024年11月29日
南充市院士(专家)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4年11月22日